关于申报2018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技术创新提升专项(第二批)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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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8-09-05 10:28
示范区各企业:
根据省经信委《关于申报2018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技术创新提升专项(第二批)的通知》(晋经信技术函〔2018〕265号)要求,为做好示范区2018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技术创新提升专项(第二批)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。
(一)2017年实施了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企业,省级企业、行业技术中心企业。
(二)企业经营活动纳入省统计局统计范围,正常报送数据,且统计行业代码(2017年版)在1311—4390的制造业企业;
(三)企业通过税务申报系统申报,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。
二、申报时间
申报奖励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对于已经获得省级财政支持的,不在支持范围内。
(二)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请报告纸质版(含承诺书)一式11份、电子版光盘2份(资金申请报告格式为PDF,汇总表格式为EXCEL)按示范区申报时间报送至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创新发展部317办公室(龙盛街21号),U盘同时拷贝报送一份。
联系人:王海锋 电 话:7560335
附件:《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技术创新提升专项(第二批)的通知》
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发展部
2018年6月28日